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0〕53号)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充分利用多种途径,通知全体师生,返校前14天内,不要外出旅游,不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全面摸排老生返校或新生报到前14天行动轨迹,掌握师生尤其是新生和新入教职员工健康情况;持续做好师生健康筛查和接触史、旅行史排查,建立师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师生员工应在开学前14天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从境外返渝的师生员工,建立健康状况台账,返渝后严格执行本市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加强家校合作共育。各学院(中心)要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家庭外出聚集活动,不接触外地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不隐瞒学生身体不适状况,主动报告家庭接触史、旅行史;加强学生居家生活指导,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保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时间,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对师生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师生的心理状况。
三、开展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在开学前一周,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整治,确保学校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新学期的到来;特别要加强对消防安全、用水安全、防溺水安全、食堂和食品卫生、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安全、建筑及设施设备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进行安全整治。
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总结运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切实做好校园环境整治、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落实控烟措施、呵护心理健康等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善校园环境,提高健康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领带动社会新风尚。
五、加强疫情联防联控及防控物资准备。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根据防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口罩、体温计等物资,为开学后防控工作做好充分物资准备。
六、组织做好师生返校工作。科学研判,合理安排学生有序返校,严禁学生提前返校和未经批准私自返校。教育引导师生做好返校途中防护,做好返校途中应急处置。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或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师生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复工复课。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师生返校安排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另行通知。
七、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把控校门关口。持续做好学校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班在线在岗。学校场地均不对外开放。加强门岗管理,严格落实门岗责任,按照“四个不得”“五个一律”要求,进行“一测量两核查”,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严格按照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网络体系全覆盖、无死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