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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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受资助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0日 16:53 05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女大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受助女大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和自立自强的品质,根据我校基金会与爱德基金会签订的《“女子升大计划”合作协议》相关内容,现将2023-2024学年我校“女子升大计划”受助学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本科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在校女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家庭贫困,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2.资助对象无直系亲属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有其他固定工资收入(救济金除外);

3.资助对象未享受除国家救助外的其它社会机构的救助;

4.资助优先条件:品学兼优的学生;单亲家庭的学生;身患残疾的同学;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残疾、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康复的学生。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申请(325日至412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爱德基金会爱基金专项“女子升大计划”学生申请表》、学生个人家庭背景资料等,申请资料的有效期仅限于本次。

2、学院初评(410-419日)

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认定、筛选、推荐,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相应材料。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420-423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爱德基金会给予的名额按照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爱德基金会进行申报。

4、爱德基金会面试审核(424日)

爱德基金会对学校申报的学生进行最终面试并审核,确定本学年资助学生最终数量和名单。

四、受助人数、金额及发放方式

资助31名学生,本项目为连续资助项目,入选爱德基金会“女子升大计划”受资助学生每学期复审合格者根据学制可获得基金会持续资助至毕业,每年5000元的助学金支持。每学年的助学金分两次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分别为秋季学期3500元和春季学期1500元。

五、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鉴于基金资助额度高,各学院要对受助生的选拔按照条件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做好推荐工作,各学院对受助学生的真实情况承担直接责任,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3、各学院于419日前将学院初评受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和纸质材料一式1份)、“女子升大计划”学生申请书(电子档和纸质材料一式1份)、《“女子升大计划”申请花名册》(电子版)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事务中心309室;办公电话:62768118)。

六、日常管理

1.做好思想教育。为做好“女子升大计划”受资助学生管理工作,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积极参加基金会在我校举办的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感恩奉献意识,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2.做好日常管理。学院要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发展指导,引导学生制定成长规划,关注学业、心理等日常表现,并统筹日常管理,及时与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对接工作。

3.做好复审工作。本项目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继续资助。复审材料需提供成绩单、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及成长报告。以下情况将取消学生受资助资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处分;无心向学,该学期挂必修课两门及以上或连续两学期挂必修课;将助学金挥霍浪费;瞒报真实家庭经济状况;长期未参加女子升大计划活动、未提交学期汇报;连续两学期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未能达到该学年项目组要求,未能践行项目培养宗旨者。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女子升大计划”学生申请表

附件3《“女子升大计划”申请花名册》


                                   重庆工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重庆工商大学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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