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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重庆工商大学金科·星顺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1年10月09日 16:10 05    


院内各部门:

为支持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在校师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永攀高峰,依据《会计学院“星顺”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现开展第四届“重庆工商大学金科·星顺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使用对象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及研究生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500元/人;三等奖,1500元/人。评选名额原则上按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评选,其中研究生原则上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每年奖金总额50000元。具体名额随当年的奖学金申报学生的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支。

三、评定条件

1、申报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3)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6)参评学年的所有课程(含选修课)成绩为合格以上,无补考及重修;

2、参评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5000元及以上专项奖学金。

3、参评一等奖的学生应通过大学英语CET-6等级考试且学年综合测评名列全班前10%,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核心期刊1篇以上;

(2)在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

(3)参评学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4)获得NCRE(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

4、参评二等奖的学生应通过大学英语CET-6等级考试且学年综合测评名列全班前1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在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校级一等奖。

(3)参评学年度获得校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4)获得NCRE(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

5、参评三等奖的学生应通过大学英语CET-4等级考试且学年综合测评名列全班前20%,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在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3)参评学年度获得校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4)获得NCRE(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

四、申报时间

申报同学请于2021年10月18日17点30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以“学号+姓名+班级+申请类别”的形式发送至ctbukjxyjszd@sina.com,纸质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到博智楼7602,逾期不候。请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评奖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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