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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师德先进个人”获评人选的公示

2023年10月24日 18:47 05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14日前向纪检监察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反应。反应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受理情况反应的部门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及表彰办法(试行) 》,经各单位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现将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师德先进个人”获评人选进行公示 (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


        重庆工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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